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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标 2008年9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“四城同创”的关系 “四城同创”是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涵了国家卫生城市、园林城市的一些基本指标和基本特征,是创建工作的龙头。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又各有侧重,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支撑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基础和条件。“四城同创”今年的主要目标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。其中我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,其他两城后一至二年内逐步创建达标。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任务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共有115项,测评标准277项,涉及政务环境、法治环境、市场环境、人文环境、生活环境、生态环境和创建工作等七个方面的内容,全市市民只有齐心协力、上下同心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创建任务。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盼全市市民群众知晓、支持和参与 创城要求市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达到90%以上,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%以上,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达到90%以上,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达到90%以上,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和支持度达到90%以上,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达到60%以上,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达到80%以上等。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两项占测评总条目近50%,软件建设的份量占测评体系的70%以上,这充分体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人为本,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是全国各城市之间市民文明素质和综合实力的真实比较。
我市创建面临的形势 此次创建,全国各大城市之间竞争激烈,我市与沈阳、成都、西安、济南、杭州、南京、广州、长沙、郑州等一大批省会城市都积极争取,你追我赶。中部的长沙、郑州的创建态势也较强劲。市文明委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,支持、参与创建,关心城市,热爱家乡,维护城市形象,做文明可爱的武汉人,积极做好迎检和预检工作。
创建市民须知 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,中央文明办将组织国家城调队等第三方中介组织采取暗访的形式,到各申报城市走家入户调查市民群众,并深入机关、学校、企业、乡村及公共汽车、出租车、医院、车站、机场、商场、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各政府窗口行业,调查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市民群众的知晓率、支持率和满意度,然后形成各城市的创建实绩。热切希望每位市民朋友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,对各类测评活动做到主动、热情、礼貌、支持、配合,充分展示和体现武汉人良好形象。市民群众须谨记和知晓的测评内容有:1、目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;2、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: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;3、八荣八耻:以热爱祖国为荣,以危害祖国为耻;以服务人民为荣,以背离人民为耻;以崇尚科学为荣,以愚昧无知为耻;以辛勤劳动为荣,以好逸恶劳为耻;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;以诚实守信为荣,以见利忘义为耻;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;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骄奢淫逸为耻;4、我市全国道德模范:吴天祥、黄来女;5、武汉城市精神:勇立潮头、敢为人先、崇尚文明、兼收并蓄。
三项承诺: 不乱吐乱丢 不乱穿马路 不说脏话粗话 |